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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采购招标系统建设必须体现供应链的核心价值

前不久在西安参加石化行业的“供应链优化和可持续采购交流会”,并应邀在会上发言。组织方事先告知,会有我们的同行同台发言分享经验。在筹划演讲内容时,看了一下营销数据,发现石化行业大约有60家企业在使用我们的电子化采供协同平台进行采购,带动的供应商用户近3万家(简单累计)。于是,决定这次演讲不谈电子化采购招标系统的具体功能,相信听众自己可以得出结论:60家采购商用户和将近3万家供应商用户,如果采供协同平台的功能不丰富、体验不够好,是绝对不可能满足这么多用户的采购和供应高效率协同的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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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想“借题发挥”,谈谈供应链优化和可持续采购,分享我们对供应链管理的认知;以及如何基于这样的认知打造“E 采供协同平台”,尤其是如何定位平台的核心价值。于是,就有了这样的演讲题目:“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必须体现供应链的核心价值”。由于时间限制,当时未能就此充分展开讨论;会后有人表示“愿闻其详”,现特整理发布于此,以飨各位读者,也欢迎吐槽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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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链的核心价值:高效运行、持续优化


隆道/必联的使命是“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和供应链管理”,演讲标题“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必须体现供应链的核心价值”,就是对这一使命的一个具体诠释,也表达了我们对供应链核心价值的认知以及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应该遵循的原则。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并持续优化,离不了信息技术的支持和应用。笔者一直认为,互联网是信息传递和多方协同的天赐利器。笔者根据多年的探索和对供应链,尤其是采购流程和管理机制的调研分析,结合当今互联网产品设计开发的新趋势,就建设电子化采购招标系统,从系统的价值定位、到产品形态、到研发机制,形成了自己的系统性构思;也愿意与同行分享。


这些年来,尤其是全球化进程加速的这么多年来,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为应对竞争,企业家或企业经营团队,必定着力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优秀的企业,从战略制订、战略管理和实施,内部必定是层级分明,令行禁止。所谓“商场如战场”,强调的不仅仅是竞争的残酷,同时也在提醒经营团队,企业必须像军队一样有很强的执行力;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可控成本。然而现在的竞争,已经从企业和企业的竞争,演变为供应链和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这不仅是商界和理论界都普遍认同的观点,也是现实境况的准确描述。


我们理解,供应链是由诸多上下游企业因相互需要而构建。与单一的企业不同,这是一个伙伴企业利益紧密关联、却又是既不具有上下级行政关系又无决策核心的存在。这样一个通过市场行为自发构建的体系如何与同类进行竞争,是供应链管理的一个核心研究课题。笔者认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主要在两个维度,一是供应链运行效率高低,二是供应链的持续优化能力。换言之,高效运行和持续优化是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核心价值所在。有同行常用新技术名称来夸耀自己的产品,对于自己产品的价值定位,却无从谈起;究其原因其实是因为对采购招标的业务场景和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无所了解,所以只能用“炫”“酷”的新名词来说事,忽悠客户。笔者认为,打造一个服务于采购招标和供应链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必须深入研究用户的业务场景,并从供应链核心价值构建的角度予以了解。


仔细观察供应链的形成和运行,我们不难从中概括出几个关键词:相互需要、买方驱动、自发构建、利益相关、协同作业、吐劣纳优、持续改进。

 

不同企业之所以成为供应链上的伙伴,首先是因为相互需要,继而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而构建成特定的供应链。这里的“交易行为”通常是买方驱动,是作为需方的采购方企业发起交易活动以汇聚有能力的供应企业,希望结成供应链伙伴企业。说采购方驱动,是因为供需关系所决定。在如今买方市场条件下企业之间的交易,多由买方发起;买方决定交易的标的物、交易方式、时间和地点;卖方在获知交易信息之后做出响应。重要的是,其间没有强迫命令,而是公平交易。尽管采购方拥有对成交对象的选择权,但供应方也拥有是否参与交易的选择权。选择权的行使多半是依据各自的利益取舍,其结果就决定了构成供应链的伙伴企业。从交易的发起,到选择交易对象,都是围绕“交易”这个节点发生并结束的,也正是在“交易”这个节点,采供双方结成了供应链意义上的伙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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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分析“交易”这个节点,我们不难发现,但凡交易,必定需要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协同作业;但凡协同作业,必定需要信息的交互以及对信息进行处理并反馈。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却又不容忽视的事实,即交易标的物的复杂程度,与参与交易的角色数量、交易项目实施的难度,参与各方的协同难度,形成了正比的关系;即标的物越是复杂,导致需要参与的角色即人员越多(如复杂设备的采购招标需要有不同领域的专家参与),各方协同作业的难度越大效率越低。参与交易各方(各角色)之间的协同作业效率和总的交易成本成反比,即协同作业效率越低,交易成本越高。这个事实提醒我们,交易节点的工作效率取决于参与交易各方协同作业的效率,这个效率的高低对于整个供应链运行效率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这正是信息化需要发挥作用的关键切入点。电子化采购招标系统的建设,要真正做到“产品对用户有价值”,就一定要抓住这个切入点,帮助用户切切实实把协同作业的效率提上去,把交易成本降下来。


这次西安会议的主题定为“供应链优化和可持续采购”,十分契合当前供应链和企业采购的发展问题;这也说明,采供双方结成了供应链意义上的伙伴企业之后,绝非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供应链优化”,就采购方而言,意味着对供应商进行“吐劣纳优”;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吸纳新的优秀的供应商,才能保证“可持续采购”。不过,笔者认为,“供应链优化”应该也包含信息化的推进和完善,信息化系统的更新迭代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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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息化系统既要保障采供高效协同更要与时俱进


上述分析说明,供应链的核心价值即竞争力,在于其高效率、低成本的运行;决定供应链整体运行是否高效率低成本,交易过程之中各方协同作业的效率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持续提升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正是供应链管理的目的。为达成这样的目的,我们可以也必须借力信息技术。笔者认为“互联网是信息传递和多方协同的天赐利器”,但是用好这个利器,还需要我们对利器所用的场景有深刻到位的认知。在供应链管理领域使用这一利器,就必须对供应链的核心价值,对供应链高效运行的关键节点准确把握并精准施策。隆道旗下的“E 采供协同平台”就是一个以提高交易环节的采供各方协同作业效率为目的的电子化交易平台。这个交易平台打造,基于我们对供应链,包括对其中如是逻辑关系的深刻认知:

       1)采供企业因交易而构成供应链;

       2)交易过程需要采供各方的协同作业;

       3)协同作业必须进行信息交互和信息处理;

       4)协同作业的效率与整个交易成本成反比;效率越高成本越低。


如果以“知”代指信息,以“行”代指对信息的处理,“E 采供协同平台”就是一个“知行合一”的电子化采购招标系统,其主要价值亮点有:

1)以知促行:信息和数据即时传递,敦促相关各方进行业务协同;

2)即知即行:功能强大的应用支持对获得的信息做即时处理;

3)即行即知:一方对信息的处理即刻就反馈到其他相关各方,敦促相关各方进行业务协同。


已经启用“E 采供协同平台”进行采购的企业,都体验到采购交易是一个 “知”“行”交替循环的过程,直至采购项目的完成而告一段落。之所以说“告一段落”,是因为采供协同作业的项目虽然结束,但“过程数据”留存于系统,事后如有必要,可以进行“复盘”,用于分析或借,以便对供应链管理进行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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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的西安会议上有代表发言认为,信息化建设,必须遵从“适用即可”的原则,不必追求完美。笔者对此十分赞同,认为这是企业信息化团队在实践中得出的真知,显现了一种务实的态度。还有代表分享经验并建议:企业在实施信息化之前,一定要对现行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进行梳理和优化。这里的潜台词是,一旦需求调查完成,信息化系统开发部署到位,再进行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的调整就很困难了。笔者认为,这潜台词的背后是软件思维所致。所谓“软件思维”,指的是软件系统开发的一般流程,即软件开发团队对用户的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以满足用户的需求为目的进行系统功能的设计和开发。这样的软件系统开发套路,看似为用户量身定制,但带来的问题将会逐渐显现且不可避免。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的需求依据都是“过去时”的,而建成之后的信息系统所要应对的是“将来时”的;而将来肯定处于持续变化和发展状态的。可以说,软件思维导致信息化系统建成之日即是落后之始;逐渐会让用户进入一个进退维谷的困境:一方面是业务对于信息化的依赖益发严重;另一方面是现有系统功能每况愈下无力支撑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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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十分赞同要在信息化实施之前对现行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进行梳理和优化,并且认为,从提升管理的角度出发,这样的梳理和优化必须经常或不定期进行。关键不在于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何时梳理或是否优化到位,关键在于信息化系统能否及时支持这样的梳理和优化,能否随着业务的发展而更新迭代,避免出现进退维谷的困境。所以,企业需要的是开发建设一个与时俱进的信息化采购招标系统。

  

如上文所述,交易标的物的复杂程度,与参与交易角色数量、交易项目实施的难度,参与各方的协同难度,形成了正比的关系。其实,同样与之成正比的还有电子化采购招标系统建设的难度。另外与电子化采购招标系统建设难度成正比的是企业规模和采购管理模式;大型和超大型企业采用的机制采购模式或统谈分签模式等等,都不是中小型企业常用的。满足这样的需求,系统建设难度势必加大,所需投入的成本也就越高。这也是困扰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难题。

  

笔者认为,解决之路在于对底层架构、技术路径、产品形态以及运行方式,进行高度统筹的“顶层设计”。从“E 采供协同平台”的运营来看,底层架构和技术路径作为必须的基础支撑了产品形态和运行方式,但用户感受并不直接;反而是产品形态和运行方式已经受到很多采购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高度认可。首先,企业,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适用即可”的原则选用应用模块,无需过多过度的功能配置,这是一条投入少、上线快的信息化建设捷径。这样的“积木式”构建保留的随时添加功能模块的便捷,而相匹配的运营模式保证了系统能够与时俱进,应对业务形态的发展变化随时进行更新迭代,及时满足供应链运行和管理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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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过程数据为供应链持续优化提供决策支持


(待续,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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