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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化系统:一个目标四大考虑

上次我谈到:如果以“知”代表信息和数据,以“行”表示对信息的处理和反馈,那么,适合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化系统应该是一个“知行合一”的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它将带来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以知促行、以知助行、即知即行、即行即知。


这次应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邀请,向协会成员单位介绍了我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一些新的思考。上次的公众号发文时,提及有招标投标协会邀请我去讲电子招投标。出乎我意料的是,竟然有人打电话到我办公室,了解哪家协会,希望也能去听我演讲。于是,我想在此把演讲的部分内容在此公布,以满足大家的愿望。


据我所知,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包括一些制造业企业,都已经开发建设了自己的电子化招标采购系统。也许在建设之初,并没有很清晰地要建成“知行合一”的平台,但系统成型之后,看起来也是有上述“知行合一”的影子若隐若现在其中。由此可见,他们对于“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要‘知行合一’”是不仅有认知,也是很认可的。只不过他们也逐渐发现,自建的电子化系统存在缺憾;例如功能不完整,既有某个功能不完整,也有总体功能不齐全;还有的是现有的功能和流程,与具体的业务实践有了偏差。但是,最让他们不爽的是,如果要补齐这些缺少的功能、或是调整流程使之与具体的业务实践相匹配,困难很大。据我观察,这其中的原因是,这些系统的建设遵循的是软件思维,换言之,他们把电子化系统的建设视同软件系统来建设。


多年以前,我曾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举办的论坛上就提出,要用互联网思维,而不是软件思维来打造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为说明软件思维和互联网思维对最终产品的影响,我以手机短信和微信两款产品来比喻——手机短信视为软件产品,微信视为互联网产品,二者都起步于即时通讯工具。但结果却是天壤之别。

那次演讲的内容受到招投标业内的认可。中航技国家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领导在一次接受《招标采购管理》杂志(2017年第4期)的采访中就对这一比喻表达了“非常认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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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2017年第4期

软件思维之所以有其严重的弊端,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软件开发,先做需求调查;而所有的需求的依据,都是“过去时”。即使负责调查和设计的责任人具有前瞻性,但也不可能对将来做出准确的、完整的预判。例如,本单位的工作机制,审批流程,组织架构等等,都可能发生不曾预料的变化。还有,外部环境的变化。招标投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电子化系统也曾被人认为是助力法律法规落地的利器。但是,法律法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管是本单位内部的变化,还是法律法规的修订,电子化系统必须随之跟进。但是软件思维打造的系统往往让人有心无力,鞭长莫及的感觉。


造成系统落后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互联网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原来建设系统时所选用的技术被淘汰了,或者是对外衔接的公共平台和交易平台或监督平台采用了新技术,使得数据传输有了新的不便甚至困难重重。

用软件思维或方式来打造电子化系统,有人称之为,整个系统的代码“写死了”。这好比家装工程,把所有的家具都按照以往的起居习惯和自己的爱好,结合对房子的风格和布局,一次成型,装修到位。没有或很少可移动的家具。整个家装是交钥匙工程。完工之后美观、整齐、有序是做到了,自己的习惯和爱好也满足了。


但是,起居习惯和爱好是依过去而定的,然而人是会变的。当你对家装的风格和布局产生审美疲劳,或是想添加或减少某些家具用品时,就会有一种有心无力,甚至无可奈何的挫败感。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建设电子化系统,通常也是作为“交钥匙工程”外包给软件公司。软件公司通常按照工时报价,如双方商定包含建成之后的维护,必定还有一笔维护费用。但是,不可能包括因发展和变化需要对系统进行改造的费用,因为发展和变化不可预测,更不可能依此商定所需的费用。更令人无奈的是,即使系统的使用方(也是拥有方)有决心推倒重建,原来的软件公司也不一定还在经营,即使还继续经营,也不一定有意愿再一次承接建设系统的项目。


所以我说:用软件思维打造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建成之日,便是落后之始。“始”,就是因为建成之后,变化随之逐渐出现;系统还能用,但开始越来越不能满足需求了。其结果也是可以想象的。


根据我的了解和归纳总结,招标代理机构适用的电子化招标采购系统,大体有四大考虑:

一、在功能上,应该是适用、易用。适用就是功能符合招标代理机构主要的项目和标的物的特点,同时满足所有参与方协同作业;不同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具体功能的需求存在明显的差异。易用就是界面友好、体验良好;最理想的是可以无师自通,无需特意安排劳民伤财的培训。

二、在版本上,能够根据变化升级迭代,与时俱进,无论是法律法规的修订,信息技术的发展,还是对接平台的升级,都能够及时应对,保证系统不落后。

三、运行维护方面,有维护人员称职且安心于本职工作。

四、性价比方面,希望投入少、上线快,运行稳。

以上四大考虑,最终都服务于一个目标,即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经营效率。


招标代理机构对于电子化系统的要求和考虑,不管有多少,最终的目的,还是希望电子化系统要帮助企业提高工作效率,最终提高经营效益。无助于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的电子化系统,无论采用了什么先进技术,不管是有多玄的先进理念,都是误人误己的。这些都是我们曾经有过的教训。正是这些挫折和教训让我们变得聪明起来。


关于系统维护人员,我还观察到,互联网技术人员的特点是,在工作上要从事主流业务,且必须有一定的挑战性,以保证自己的技术水平有提高的空间。但是在招标代理机构中,互联网技术人员从事的是辅助工作,并非公司的主营业务。系统在建设期内,他们有可能专注于应对开发建设中的挑战而充满斗志,但建成之后,工作对他们来说会变得无趣,他们的危机感就会一日胜于一日地叠加。这种危机感是担心自己的技术能力在退步。当互联网技术人员还是有点供不应求的今天,他们从招标代理机构出走,投身互联网公司,也就是可以预见的事了。这一点,也是招标代理公司需要审慎考虑的。


我们的愿景是打造一个有价值的企业。所谓有价值,首先是“产品对用户有价值”。电子化的招标采购系统,首先要帮助用户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达到提高经营效益的结果。唯有如此,才是一个有价值的电子化系统。同时,我们找到了打造与时俱进的电子化招标采购系统的途径,可以满足招标代理机构随时更新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以及增减系统功能的需求。具体来说,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企业都可以很方便地从“隆道云”上,按需选用功能,搭建自己适用的电子化系统。而剩下的迭代升级、运行维护,都由我们全包;像这样的系统,必定是投入少,上线快,运行稳。


以上,是我在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发言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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